林清汶觀點:張藥房重建在居住正義以外的問題

2016年,苗栗大埔張藥房老闆彭秀春在凱道抗議徵地,反對被迫遷出家園。苗栗大埔張藥房的拆遷將持續7年,經過原地重建,已接近完工階段。102年7月,苗栗縣政府為辦理新竹科學園竹南基地開發案和徵地,突然強行拆除張藥房,引發了各行各業對土地開發和區域徵地的審查。

當時,縣長劉正紅利用大埔自救協會北上總統府的抗議,強行拆除了張藥房的房子,但認為「房子位於道路中間,轉彎時會出現交通問題」。第二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張藥房等大埔四戶勝訴,認定縣政府徵收過程違反正當程序。

105年,民進黨執政立即承諾在原地重建張藥房,主管部門放棄了上述法院的上訴機會;隨後,他們協助張藥房的家人獲得原地重建的建設許可證。

蔡總統、徐內政部長親自來到張藥房,表達政府的支援;並表示張藥房可以完成重建,象徵著台灣生活正義的實現。生活正義還是交通問題?張藥房最終重建生活正義很重要;然而,這種情況並不完全是生活正義的問題,關鍵是房屋位於道路中間的交通問題。

政府一直有一套完整的城市發展和區域徵一套完整的規劃和設計評價;除了行政機關考慮整體區位專業和專家學者參與外,還有所謂的公開聽力會議、解釋會議等密集過程。法院可以推翻或改變行政機關的重大決策,只有三五名法官的主觀認知。

此外,根據司法院第400號的解釋:「既成道路符合一定要求,建立公共地役關係,其所有人既不能自由使用土地收入,形成因公益而特別犧牲財產利益,國家應當依法給予補償,各級政府因資金困難,不能對上述道路進行全面補償,有關機關籌集資源逐年或者其他補償。」苗栗大埔張藥房的拆除引起了許多人的不滿。

然而,或合理的回應。台灣有多少條路是免費的?市場、學校、公園、鐵路、道路?市場、學校、公園、鐵路、道路使用等多少土地被徵用?人民的財產權長期受到不合理的侵蝕。綜上所述,全國各市縣都市規劃規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經過幾十年的劃定,有許多案例沒有被徵用和使用,導致積累了深刻的怨恨,涉及憲法保護的人民的生存權和財產權尚未得到合理解決。

張藥房實際上可以透過生活正義的鬥爭進行重建,這真的是少數案例之一,似乎出現了爭吵者吃糖的情況。本案張藥房事件民粹聲浪影響政治,政治操作恐又已凌駕法制層面。蔡政府執政推翻不同政黨縣府之決策,更放棄法院上訴機會,聲稱落實人民居住正義。

但台灣都會區地狹人稠,凡重大公共設施興建都有賴於用地取得。台灣現在面臨諸多都市更新、老屋重建、區段徵收等土地開發事件,都已日漸途窮,在在都已彰顯政府無力狀態。未來政府如對個案釋出橄欄枝仍要慎重,當心別撞牆。在面臨公益與個人權益衝突或競合下如何抉擇,值得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