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貴婦偷腥小王被抓猴小王求賠償竹科夫150萬

新竹是一位竹科女士。2018年,她揹著在科技廠擔任研發長的丈夫戴著一頂綠帽子。丈夫注意到妻子出軌了,並找到了信用調查人員進行跟蹤。他抓住妻子和小王,在桃園開了一個房間。小王嚇得當場簽了賠償150萬元。後來,小王只付了12萬元,工作不見了。他無法支付剩下的138萬元的羞恥費。竹科夫向法官提起復行協議訴訟。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認為,丈夫主張這是合理的。小王應按協議賠償138萬元。

謝姓的丈夫告訴法官,他是竹科一家上市科技公司的研發總監。他和妻子林女結婚多年了。為了讓妻子過上無憂無慮的女士生活,他長期投入工作,照顧家,但妻子背叛了他,欺騙了小王周男。

謝姓的丈夫告訴法官,他找到了一名徵社工作人員來跟蹤他的妻子,發現他的妻子每天都穿著漂亮的衣服,經常和周男一起旅行,甚至在摩托車鐵路上開房間。2018年8月,他發現兩人開啟房間,報警到摩托車鐵路抓強姦,當場拿出避孕套和體液衛生紙。周男同日簽署了悔改書,承諾賠償150萬元,達成協議和解。丈夫和妻子於2018年11月簽署了離婚協議。

謝姓的丈夫向法官指出,周男付了12萬元,但仍有138萬元。即使他不斷催促,周男仍然忽視了這一點,所以他向法院提起了一項復行協議,要求支付138萬元。

周男告訴法官,謝男和妻子的關係已經不和諧,離婚協調多次,但兩人婚姻財產分配導致婚姻僵局,他們的關係破裂不是他的問題,那是因為原告無意維持與前妻的婚姻,也不想把婚姻財產分配給前妻,也想把前妻的車和房地產佔據現有,所以會使用兩人的魚腥事件,減少前妻剩餘財產分配。

周男說,案發當天,在謝楠和徵信社工作人員的大力領導下,他告訴他,法官的賠償金幾乎是150萬元,他也知道偷魚的妻子受不了法律。他還希望對方能儘快與妻子分手,然後在後悔和解之前簽署書籍。後來,在支付了12萬元後,由於突然被解僱,他要求減少和解,但對方拒絕了,當時賠償金太高,他無法賠償,要求駁回原告的訴訟。

法官調查了相關證據,發現兩人簽署了和解和悔改書,認定被告欺騙了妻子的事實,兩人和解合同成立,兩人都受到合同的約束,即使一方的利益受到損害,事後也不能提出其他主張。

法官發現,和解合同第一條規定,周男願意賠償男性150萬元,這也是雙方的協議,周男也承認只支付12萬元,但目前經濟狀況不好,沒有錢賠償,但這些辯論仍然不能免除謝男性的責任,所以小王應該再支付138萬元給原告。